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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4-08-17源自:网络阅读(27)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为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租房提取公积金多久提取一次?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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