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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有哪些情形?

发布时间:2024-10-23源自:网络阅读(65)

危险驾驶有哪些情形?

  追逐竞驶: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通常涉及两辆或多辆车辆的高速竞赛,不仅危及驾驶者自身的安全,也严重威胁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醉酒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会严重影响驾驶者的反应速度、判断力和协调能力,从而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严重超载或超速: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会导致车辆稳定性下降,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化学品泄漏、爆炸等严重后果,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没有驾驶证还能考吗?

  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

  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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