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综合 >

父母的宅基地儿媳能继承使用权吗

发布时间:2025-02-08源自:网络阅读(27)

一、父母的宅基地儿媳能继承使用权吗

通常来讲,儿媳没办法直接继承公婆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依据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才获得的,一般只在本集体组织成员内部进行流转。

不过呢,如果儿媳在公婆生前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在公婆离世后,儿媳能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得相应的遗产,其中就包括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要是房屋消失了,宅基地使用权也就不存在了。

总而言之,儿媳一般不能独自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不过可以通过继承房屋等方式,在一定条件下间接涉及到宅基地的相关权益。

二、儿媳对公婆宅基地房屋有哪些法律权益

宅基地房屋权益涉及多种情况。首先,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

若儿媳户口已迁入公婆所在村集体且成为该户家庭成员,在宅基地申请等方面可能有一定权益,比如参与申请扩建等情况。

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若儿媳参与了房屋的建造、翻修等,投入了资金、劳力等,对房屋就享有一定份额的财产权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房屋被征收等,儿媳作为共同居住人、房屋共有人等,有权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利益。

如果是继承方面,按法定继承,儿媳一般不属于公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公婆去世后,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房屋等遗产份额。总之,儿媳对公婆宅基地房屋的权益需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三、儿媳继承父母宅基地使用权有啥法律依据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通常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紧密相连。

一般情况下,儿媳并非其公婆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直接继承公婆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这种情形下,若涉及房屋继承,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儿媳可以基于继承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

也就是说,单纯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因尽赡养义务获得房屋继承权后,可获得宅基地的继续使用权,直至房屋自然灭失。

当探讨父母的宅基地儿媳能否继承使用权这一问题时,实际上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要关注。在儿媳不满足法定继承条件时,若儿子离世,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她便拥有法定继承权,也可能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另外,即便儿媳不能直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其家庭户内成员可继续使用。要是你对在这种情况下儿媳具体如何获取宅基地使用权益,或者宅基地继承过程中的手续办理等与父母的宅基地儿媳能继承使用权相关的问题有疑问,别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欢迎分享转载→ https://www.xiandanla.com/list_10/2374.html

Copyright © 2024 咸蛋啦赣ICP备202403523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