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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4-02源自:网络阅读(4)

一、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婚姻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即婚姻关系被视为从未存在过。

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无效婚姻双方所生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即双方均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等。

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二、被认定无效婚姻后财产和子女问题咋处理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财产方面,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一般会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

子女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父母双方对子女都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三、法院认定无效婚姻后财产和子女问题咋处理

法院认定婚姻无效后,财产和子女问题按以下原则处理:

财产处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即先尊重双方意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倾向保护无过错方利益,且不能损害重婚情形下合法婚姻方财产权。

子女处理: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探讨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时,除了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存在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无效婚姻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一般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虽然婚姻无效,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受影响,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承担仍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若你对无效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后续法律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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