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综合 >

第一次登记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5-04-07源自:网络阅读(14)

一、第一次登记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要是办理首次登记离婚,一般得带上这些材料。

首先,得有双方的身份证,得是原件,同时还得复印一份备用。

接着,双方的户口簿也不能少,同样得是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那是必不可少的,得是原件。然后,得准备离婚协议书,这里面得清楚地表明对子女抚养方面、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这些事项,都得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另外,双方每人都得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这里得提醒一下,离婚登记申请有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个冷静期过了之后的30天内,双方必须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没在这个规定时间内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所以,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这些规定都得好好记住,可别弄错,不然会很麻烦的。

二、首次登记离婚有哪些法律规定手续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内地居民自愿离婚,需按以下手续办理首次离婚登记:

首先,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需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第一次登记离婚需遵循哪些法律流程

在中国,第一次登记离婚需遵循以下法律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其次为受理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然后是冷静期阶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最后是审查和登记(发证)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共同申请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当探讨第一次登记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时,后续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提交手续后,离婚冷静期内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如何界定。离婚冷静期是一个关键阶段,期间若有一方反悔,该如何处理相关流程。而且,手续齐全完成登记离婚后,若发现财产分割存在问题,又该通过何种法律途径解决。倘若你对第一次登记离婚手续后续的这些情况感到疑惑,或是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难题,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欢迎分享转载→ https://www.xiandanla.com/list_10/3916.html

Copyright © 2024 咸蛋啦赣ICP备202403523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