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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况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4-29源自:网络阅读(9)

一、离婚案件中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况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根据法律规定,存在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比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是为了保护另一方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财产分割秩序。例如,甲在离婚前悄悄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至他人账户,这种行为被发现后,在分割财产时,甲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此外,如果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考虑让该方少分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照顾及对过错行为的惩戒。

二、离婚案件中可主张不分对方财产的证据有啥

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分割财产时,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主张不分其财产。对应的证据类型如下:

隐藏、转移财产证据:银行账户的异常大额转账记录、房产突然过户给他人的产权变更文件等。

变卖财产证据: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车辆等财产的合同、交易记录。

毁损财产证据:现场照片、物品毁坏的视频、维修单据等能证明财产被故意破坏的材料。

挥霍财产证据:短期内高额不合理消费的发票、消费记录,如在非必要情况下购买奢侈品等。

伪造债务证据:债务合同存在瑕疵、证人虚假证言、款项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等。

三、离婚案件中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啥

《民法典》第1092条为离婚案件中不分或少分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隐藏指将财产藏匿,不让对方知晓;转移是私自将财产移往他处;变卖是擅自处理财产;毁损即故意破坏财产;挥霍指不合理使用财产;伪造债务则是虚构债务想让对方承担。实践中,主张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

当我们探讨离婚案件中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况有哪些时,除了常见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这些情形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导致离婚的,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被适当少分。另外,若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恶意减少夫妻共同财产价值,也可能面临少分财产的结果。若你对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这些情况及具体法律适用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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