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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误诊导致病情延误该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2024-08-05源自:网络阅读(90)

医生误诊导致病情延误该怎么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患者,按照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或死亡情况,按照相应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6、交通费、住宿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年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生误诊需要什么证据?

  医生误诊所需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医疗记录:

  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等。

  就诊单据和凭证:医院的挂号单、就诊记录以及看诊医生的诊断结果、处方单等。

  2、费用单据:相关的医疗费用单据和清单,如药费单据等。

  3、专家意见或鉴定报告:在某些复杂或争议较大的医疗纠纷中,可能需要请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获取鉴定报告作为证据。鉴定报告将基于专业医学知识和对医疗记录的详细审查,对医生是否存在误诊行为给出结论。

  4、其他证据:如果有目击证人(如其他患者、医护人员等)能够证明医生在诊断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或疏忽,他们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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