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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偏心可以不赡养吗?

发布时间:2024-08-17源自:网络阅读(92)

父母偏心可以不赡养吗?

  不可以。

  在案件中岳某甲因为其年事已高,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符合法律对于赡养义务的规定,而其子女因为针对多兄弟姐妹中特定一位偏心而有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的需要承担赡养费。岳某甲夫妇已经将子女抚养成人,且都成家立业,针对岳某丙提出的处事不公并无证据,辩解理由不能成立。

  本案结果:判被告岳某乙、岳某丙、岳某丁、岳某戊、岳某己每人每月底前支付岳某甲夫妇赡养费24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义务什么时候开始履行?

  六十周岁以上。

  赡养义务的履行一般是指针对满六十周岁的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在《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有明确提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而赡养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所以一般情况下满足六十周岁需要进行赡养。

  特殊情况下,如父母丧失了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无论岁数都需要承担赡养的义务。

对于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不一定。

  继父母与子女构成抚养关系后,继子女就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相对应的,如果未构成抚养关系,则不存在赡养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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