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9源自:网络阅读(29)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包括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用途原则:夫妻共同债务应源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要客观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无论是否经过夫妻合意,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包括日常生活开支、子女教育、医疗、购房、购车等为了家庭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
2、共同意思表示原则: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3、时间要件:债务必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前提。
4、举证责任: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债权人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符合上述用途原则或共同意思表示原则。
5、排除情形:赌债、吸毒等非法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也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6、离婚后的责任:如果双方已经离婚,但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仍然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平等原则:在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
8、保护债权人原则:在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应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
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有什么区别?
一、责任主体不同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主体为夫妻双方或者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全部或部分债务。
个人债务:责任主体为个人。这种债务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因此应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
二、债务性质不同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具有人身和财产的双重性质。这些债务往往源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如购房、购车、子女教育、医疗等。同时,这些债务也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具有财产性质。
个人债务:则是个人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产生的,原因具有多样性。这些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是个人为了满足自身需求或解决个人问题所负的。
三、判断标准不同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依据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来判断。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虽然没有合意但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利益,那么该债务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则主要是基于债务的产生原因和用途来判断。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该债务通常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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