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6源自:网络阅读(20)
一、离婚时夫妻双方没有分财产,再复婚时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双方未进行财产分割,在重续婚姻时财产是否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复婚前所取得的财产,通常不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范畴。广义上的“夫妻共有”财产可理解为结婚后夫妇俩通过各种途径所获得的财产,其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资以及其他劳动所得报酬、奖金;从事生产以及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所得之收益;因拥有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回报,例如著作权等方面的收入;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应当归夫妻共享所有权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时夫妻抚养费应该怎样写
合同双方:甲方(女方):________;乙方(男方):________
甲、乙两方于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自愿解除了婚姻关系,现针对有关离婚之后子女_________的养护问题,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1.女儿或儿子_________,目前年满_________周岁,其抚养权归属为_________方所有。
2.抚养费用承担规定
a)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支付_________元给_________方作为女孩或男孩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孩子至成年为止。
b)_________的学习期内所需的学费及杂费,由甲、乙共同负担。具体负担职责按照学期分配,即甲方负责上学期的费用,而乙方则负责下学期的费用,至孩子不愿继续学业时终止。
c)_________十六岁以后,其去向将遵循其个人意愿(随父亲,或者随母亲)。
第二条:关于子女医疗费用分担的规定
1.女儿或儿子_________的医疗费用在_________元以内者,优先由抚养方先行垫付,提供相关票据以供双方核实,并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费用。
2.超过_________元的部分,抚养方应提前通知未抚养方进行共同承担。
第三条:关于子女早期教育和生活费用负担的规定
1.自_________年起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已经由_________方全部承担,不再另行计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的声明与约定
希望双方严格遵守以上各项条款,如若违反,责任由违约方独自承担。
本协议共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续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时夫妻之间有共同贷款怎么判
在离婚诉讼中,对于涉及到夫妻共同贷款的案件,法官通常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例如贷款的实际用途、已经偿付的贷款金额以及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财务状况等等。就一般的司法实践而言,法院会依据如下所述的基本准则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贷款的使用目的:如果贷款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开支或者是为了支持共同投资的业务项目,那么两位涉案人员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享了债务与还款义务。-偿还的实际情况:倘若某一位当事人已经主导还清了大部分贷款本息,那么在法庭作出裁决时,这个事实很可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经济实力对比:双方当事人的收入水平、拥有的资产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状况同样也是影响判决结果的关键因素。通常情况下,经济条件更为优越的那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更大份额的还款责任。除此之外,如果贷款协议当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相关事项,那么法院也会尊重并参照这些条款来做出最终的裁决。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面临类似问题的夫妇能够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寻求妥善解决方案,或者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离婚后未分割的财产,再婚时一般不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共有财产通常指婚后所得,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以及其他应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复婚前取得的财产,一般不纳入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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