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医疗纠纷 >

医务人员如何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发布时间:2024-06-05源自:网络阅读(149)

  一、医务人员如何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

  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严格依据客观情况如实记载患者的实际情况,补正病历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标注,保存病历时安全妥当,对待病历严格负责。

  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

  医务人员应增强法制观念、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医务人员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侵权损害赔偿及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不断提高预防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警觉性和责任感。

  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考核。

  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对有创操作、抗生素使用、手术知情同意等内容,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及签字同意程序。

  做好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指导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低年资医师、护士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不定期选派科室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积极参加院内外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不断开拓眼界,同时做好所学知识的讲授工作,提高全员业务素质。

  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充分做好论证、预案、知情同意等准备工作,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总之,医务人员应该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以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帮助调解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卫生行政诉讼。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实情况选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帮助。

欢迎分享转载→ https://www.xiandanla.com/list_8/644.html

Copyright © 2024 咸蛋啦赣ICP备202403523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