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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医疗费是给谁的

发布时间:2024-06-05源自:网络阅读(124)

  一、工伤赔偿的医疗费是给谁的

  在工伤补偿案件中,对于医疗费用的支付,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大部分,若雇主并未参与到工伤保险制度之中,那么这部分责任便由雇主自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产生的治疗费用符合现行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之列,那么这些费用将会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全额支付。

  对于那些超出上述标准的其它费用,其支付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区别,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在绝大多数地区,如果治疗费用超过了规定的标准,那么这部分额外的费用往往会由工伤职工或者雇主来承担。

  2. 在某些特定区域内,如果工伤医疗机构未能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从而导致治疗过程中出现了超标现象,那么相关的费用就有可能由该医疗机构来承担。

  3. 在经过雇主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特别批准的情况下,超出标准的费用也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赔偿赔给谁

  工伤补偿款的发放对象为受损害的劳动者,而非雇主或公司。

  工伤赔偿标准亦称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因工伤事故而受到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在法律规定下应得的各种补偿项目及相应的标准金额。

  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所负担的工伤赔偿项目,均需直接支付予受伤的劳动者本人。

  若用人单位并未能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则须全额承担工伤赔偿项目的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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